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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资机构、留学生和华侨华人向印尼等国家捐款的办法
2005-01-04

     2004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附近海域发生百年罕见大地震,引发巨大海啸,给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等东南亚、南亚和非洲部分国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国政府对此极为关注,并向受灾国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物资和现汇援助。中国社会各界也纷纷积极捐款,帮助受灾国家人民尽快重建家园。

    为便利九州地区、山口、冲绳县的有关中资机构、留学生和华侨华人组织向受灾国人民捐款,特通知如下:

    中资机构、留学生等人员的捐款,可请我馆代转;

  华侨华人组织的捐款,可直接向受灾国驻日本的使领馆、机构或国际组织转交,也可请我馆转交。

  我馆收到上述捐款后,将向捐款人开具相关证明。捐款将由外交部统一交中华慈善总会,由该会转往印尼等受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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