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将于2004年7月1日起使用新版婚姻证件,现对照片规格统一要求如下:1、 结婚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黑白、彩色均可)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 离婚当事人:各自提交2张2寸(黑白、彩色均可)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福冈总领事馆 200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