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12月15日起颁发新版护照,办理新版护照有关规定如下:
一.
符合更换护照条件者提前一年办理更换手续。
二.
办理时间为15天至30天。因技术原因,不办理加急件,特殊情况颁发旅行证。
三.
照片要求:
1.
近期(6个月内)用数码相机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软盘,并在软盘上标注个人姓名。
2.
尺寸47毫米×42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
3.
背景颜色为淡蓝色,白色或淡灰色。
4.
照片要求清晰,
神态自然。不受理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四.
其它事项请参照驻福冈总领事馆护照网页。
驻福冈总领事馆
200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