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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者,可申请旅行证
2004-02-09



所需证件
1、系中国人的身份证件
2、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所在地区役所或市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3、半身免冠近照2张(3×4cm)
4、填写《旅行证申请表》
5、根据不同情况,请按照领事官员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如需要办理"入港许可",可向窗口担当申请(有效期3个月)

取件和费用
普通件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
加急件费用(2个工作日取):6000日元

如何取件:
请持领证单,于领证日(上午9:00--11:30 ),到总领事馆领事部取件。
领证单为领取签证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如领证单丢失,当事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亲自到总领事馆领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取件。
如我们电话通知你需要其他材料,请在取件时将该材料提供给办理人员,再取件。
可本人领取,也可由他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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