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委托书、声明书、同意书、意见书等签名属实,你需要亲自到总领事馆办理签名公证书,此公证书将证明你的签名属实。
所
需 证
件
1、护照
2、签名件及复印件
3、填写公证申请表
注
意 事
项
!签名人必须亲自到总领事馆办理
取
件 和 费
用
普通件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
加急件费用(2个工作日取):6000日元
如何取件:
请持领证单,于领证日(上午9:00--11:30 ),到总领事馆领事部取件。
领证单为领取签证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如领证单丢失,当事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亲自到总领事馆领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取件。
如我们电话通知你需要其他材料,请在取件时将该材料提供给办理人员,再取件。
可本人领取,也可由他人代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