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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证明译文与原文相符的手续,需要办理译文公证
2004-02-10



所需证件
1、护照
2、原件及2份复印件
3、译文及2份复印件
4、填写公证申请表

注意事项
!请自备打印译文

取件和费用
普通件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
加急件费用(2个工作日取):6000日元
如何取件:
请持领证单,于领证日(上午9:00--11:30 ),到总领事馆领事部取件。
领证单为领取签证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如领证单丢失,当事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亲自到总领事馆领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取件。
如我们电话通知你需要其他材料,请在取件时将该材料提供给办理人员,再取件。
可本人领取,也可由他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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