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业务
>
关于签证
关于办理二年多次签证的通知
2004-10-21
从2004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者可以办理两二年多次签证,具体办法如下:
1. 凡具备申请一年多次签证条件者可以申请二年多次签证。
2. 总领事馆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审查,获批准者可取得二年多次签证。
3. 二年多次签证费用与一年多次签证相同。
驻福冈总领事馆
2004年3月30日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章】
相关新闻:
:
从2007年9月1日起启用新签证申请表,旧表同时废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