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国籍证书须知 |
| 200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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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如果拟加入日本国籍,需要到总领事馆申请国籍证书,然后向日本法务省法务局申请。
所需证件 1、护照 2、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市或区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3、半身免冠近照两张(3×4cm) 4、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书》和〈〈公证、认证申请表〉〉 取件和费用 普通件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 加急件费用(2个工作日取):6000日元 如何取件:请持领证单,于领证日(上午9:00--11:30 ),到总领事馆领事部取件。如领证单丢失,当事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亲自到总领事馆领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后取件。 如我们电话通知你需要其他材料,请在取件时先提供材料,再取件。 可本人领取,也可由他人代领 。 注: 1、护照剪角作废后退交当事人保管; 2、在批准入籍之前拟去中国或别的国家或办理在留资格延续手续,总领事馆可颁发代替护照的〈〈旅行证〉〉(详见旅行证申请通知)。 |